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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局开展报刊发行秩序专项整治

发布日期:2015-11-04 来源: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:admin 浏览次数:5221
   

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印发《关于开展报刊发行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》,自即日起至2016年年初在全国开展报刊发行秩序专项整治,严查报刊搭车摊派、违规发行。此举旨在加大报刊违规发行治理力度,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,坚决遏制报刊摊派抬头之势。
 

据总局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介绍,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既要认真做好《人民日报》《求是》《光明日报》《经济日报》等中央和地方党报党刊的组织订阅,更要严肃查处各类报刊搭车摊派和违规发行问题,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报刊搭车摊派和违规发行问题,要求各报刊主管部门和出版单位严格执行报刊发行规定。

一是严禁搭车摊派,严格做到“四个不得”: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其他报刊,不得采取电话通知、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、扣发工资等手段强行或变相摊派发行其他报刊,不得利用登记、年检、办证、办照、收费、评比等职权强行要求服务和管理对象订阅报刊,不得将乡镇、村级组织等基层单位订阅报刊情况与工作考核、评优达标挂钩。

二是严禁违规发行,严格做到“五个不得”:任何单位不得采取提成回扣、赠钱赠物、出国考察、公费旅游等办法推销,不得搞有偿新闻、有偿不闻或所谓“形象版”“广告版”扩大发行,不得以舆论监督要挟相关单位订购报刊,不得打着领导机关、领导干部旗号推销发行,不得超范围发行限定范围内的报刊。

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,加大违规发行报刊单位的查处力度,对违规报刊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严肃追究责任,坚决纠正缺位失责等问题。总局将组织专门力量,对重点地区实施抽查检查,查处一批典型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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